铅山县城东清补凉美食文化城项目运营招商公告?为做旺城东,计划将城东清补凉夜市街提升打造为城东清补凉美食文化城,打造成千年历史文化名城一张新名片,经研究,铅山县人民政府授权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铅山县城东清补凉美食文化城项目对外公开进行招商,引入一家投资机构负责建设、运营、管理清补凉美食文化城,发布公告如下:
为做旺城东,弘扬铅山美食文化,将城东清补凉夜市街提升打造为城东清补凉美食文化城,打造成千年历史文化名城一张新名片。
铅山县城东清补凉美食文化城位于城东武夷阁南面原清补凉夜市街,场地约25亩,投资约700万元。
1.夏秋季节(5月-9月中旬):以铅山特色美食清补凉为主,打造文化创意街、烧烤、文体娱乐、酒吧等九大区域清补凉美食文化城。
2.冬春季节(10月—第二年4月中旬):打造铅山首个集户外特色火锅及其他特色美食、民俗街、户外酒店、文体娱乐等综合特色美食文化城。
3.建设标准:户外帐篷、板房等相关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其中户外帐篷抗风不低于10级。
1.运营期限:叁年(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以签订协议时间为准。
3.场地使用费收取方式:第一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投资人需一次性付清当年场地使用费。第二年于2025年5月1日前投资人需一次性付清当年场地使用费。第三年于2026年5月1日前投资人需一次性付清当年场地使用费。
4.四个统一:统一收银、统一定价、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收银即统一收费系统,实现以一拖多码。统一定价即邀请商户代表对常规菜品进行统一定价,实行明码标价。统一包装即统一制作点餐台、餐桌、帐篷围挡等包装,统一设计制作一次性纸杯、碗筷、打包袋、餐巾纸等。统一宣传即根据文化城实际经营情况不定期策划相关营销活动。
4.负责经营场地基础及配套建设改造提升全部费用含地面及排水设施施工建设、电路改造、场地亮化、公厕、供水、供气、中央厨房(不含厨房设备)、儿童游乐及创意文化街等新增区域围挡、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交付投资人使用。
5.负责经营场地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及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保障正常供电、供气及给排水。
6.配合投资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税务、烟草、消防等场地所需相关证件手续。
1.负责按照招商人《铅山县城东清补凉美食文化城策划方案》的规划设置要求建设新增业态,含清补凉区帐篷围挡及三角区围挡、冷饮、舞台区改建、酒吧、烧烤、小炒、创意文化街、民俗文化街、文体活动、火锅、户外酒店区等设备及场地相关提升工作。投资不得少于350万元。
8.投资人有权监督招商方电路、供水、供电、供气、亮化等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作,并参与验收和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并有权监督施工进度,确保能按时使用场地。
9.投资人须按要求建设经营所需户外帐篷及相关设施,抗风不低于10级。其中舞台背景建设户外全彩显示屏1块(规格不得低于5*3米),并建立完善的点唱系统及灯光系统。舞台台面不得小于5*8米。
1.摊位数量及招商方式:清补凉区总摊位不得低于60户(单摊位、双摊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并采用公开摇号选位。投资人需兑现招商方2023年承诺给商户的优先条件(营业额前20名商户可优先入围摇号,其中营业额满30万元以上的登记备案商户可优先在单双号规划区内直选摊位)。
(1)单摊位收费标准:不超过5000元/户(含场地使用、水、电、招牌、灯牌等),并按营业额收取不超过2%的管理费(含场地安保、卫生、设施等)。
(2)双摊位收费标准:不超过10000元/户(含场地使用、水、电、招牌、灯牌等),并按营业额收取不超过2%的管理费(含场地安保、卫生、设施等)。
①清补凉商户营业总额达50万元(含)以上由投资人给予1.2%的奖励,并享有来年直选摊位权。
②营业总额达3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以下由投资人给予1%的奖励,并享有来年优先入围权。
(1)奶茶咖啡冷热饮需引入相关行业连锁品牌,预包装冷饮经营的产品符合相关行业规定。
1.摊位数量:不得低于三项项目,如反曲弓射箭场、台球场、模拟高尔夫、无人机竞技场等。
1.文化创意街、民俗文化街是为引流及弘扬铅山民俗文化而特设区域,场地使用仅收取服务费用(含水、电、卫生、安保、设施等费用)每月800元/户,有残疾证人员200元/户。如遇公益性活动需使用场地,需积极配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按招商人确定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经营所需流动摊位。儿童游乐区出于安全考虑只引入儿童玩具车、蹦蹦床、淘气堡等小型儿童游乐设施,根据使用面积及相关配套费用按月收取800-1500元,原商户可优先入驻。
2.引入拟定:瓶装啤酒(含瓶装饮料)不少于3个品牌,扎啤(不得经营饮料)2个品牌。
引入标准:投资人自主经营,经营活动须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点唱收费不得高于20元/首。如遇招商方公益活动需要使用舞台不得收费。
1.投资人可为自然人或法人。投资人具有投资本招商项目的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度高,财务状况良好,履约情况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资资格或已签约的投资项目被取消状态。
4.在报名时需缴纳10万元保证金(账号:0269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铅山支行),招商人应当在评审小组作出选商决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1.招商人将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具备投资人资格的潜在投资人提交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招商人按得分高低确定投资人。
(1)在招商公告发布后的报名期限内只有一家投资竞争人报名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响应招商全部要求的确定为中选投资竞争人;
(2)在招商公告发布后的报名期限内有两家及以上投资竞争人报名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响应招商要求后,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选投资竞争人。
2.投资人每年完成1000万元营销总额,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的营销额,招商人给予返还场地使用费2万元奖励,以此类推。年奖返场地使用费最高不超过40万元。
1.有意投资者请即日起与铅山县城市管理局或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了解项目相关情况,获取相关资料。
2.网上报名:有意投资者报名时需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及招商公告内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全部资料编辑成文档发送至邮箱(、)。长安登陆,